113上(中壢) 皮革皮雕創作班3 (代碼:156316)


 ► 課程日期/時數:113/03/07~113/06/20 / 90小時
 ► 上課時段:每週四9:30~12:30;13:30~16:30上課(4/4清明連假,放假一次)
 ► 報名人數:25
 ► 報名起訖日:113/02/06 12:00 ~ 113/03/04 18:00
 ► 報名網址:https://ojt.wda.gov.tw/ClassSearch/Detail?OCID=156316&plantype=1


上課地點:
桃園市中壢區中央東路88號11樓之1(中壢勤華1號教室)

課程費用:
實際參訓費用:$18,400,報名時應繳費用:$18,400 (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:$14,720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:$3,680)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


教學內容:
 

週次 (W四) 課程內容 學/術科 授課講師 助教
第一週 3/7 開訓典禮/教務管理/皮革工藝的歷史與發展/國際皮雕發展趨勢/皮革染料的認識/雕花之花卉介紹/
 
工具及相關原料認識/工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項/皮雕製作安全注意事項/杯墊:基礎工具的應用與技法、旋轉雕刻刀使用、基礎花卉之描圖、割線/示範教學/
學科 陳品蒨  
第二週 3/14 創新創藝與創價:1.產品創作成本與價值分析2.如何展現創作物品之藝術特色及價值/
 
3.自我品牌建立與經營4.如何搭配文創活動進行展示與行銷推廣/
學科 李金燕  
第三週 3/21 延續上上次課程/杯墊:基礎花卉之打邊、挑邊、陰影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杯墊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筆染上色、定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零錢包:花卉之描圖、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林軒憶
第四週 3/28 零錢包:花卉之打邊、挑邊、陰影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零錢包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筆染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林軒憶
第五週 4/11 零錢包:筆染上色、定色、裝釘五金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 
護照夾:進階花卉之描圖、割線、打邊、挑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林軒憶
第六週 4/18 護照夾:進階花卉之挑邊、陰影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護照夾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壓叉器使用及細節修飾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林軒憶
第七週 4/25 護照夾:進階花卉之上色、背景上色、內層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護照夾:定色、內層磨緣處理、內外層黏合、菱斬打洞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林軒憶
第八週 5/2 護照夾:菱斬打洞、內外層組裝縫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護照夾:內外層組裝縫合、磨緣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術科 陳品蒨 林軒憶
第九週 5/9 時尚信封肩背袋:唐草面皮描圖/雕刻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時尚信封肩背袋:唐草面皮雕刻/印花工具裝飾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弘斌 陳婷婷
第十週 5/16 時尚信封肩背袋:唐草面皮印花工具裝飾/皮面上色/表面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時尚信封肩背袋:皮面油染表面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弘斌 陳婷婷
第十一週 5/23 時尚信封肩背袋:上蓋皮打洞位(洞位已標示)/黏裡皮/上鎖扣/縫線/上邊油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時尚信封肩背袋:後片皮打洞位/縫拉鍊暗袋/黏合內裡皮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弘斌 陳婷婷
第十二週 5/30 時尚信封肩背袋:後片皮打洞位/縫拉鍊暗袋/黏合內裡皮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時尚信封肩背袋:上蓋片與後片縫合/後片皮與側腹皮縫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弘斌 陳婷婷
第十三週 6/6 時尚信封肩背袋:上蓋片與後片縫合/後片皮與側腹皮縫合/肩帶縫合/上邊油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時尚信封肩背袋:前片皮上鎖扣/黏裡皮/與後片組縫合/上邊油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弘斌 陳婷婷
第十四週 6/13 時尚信封肩背袋:前片皮上鎖扣/黏裡皮/與後片組縫合/上邊油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時尚信封肩背袋:組合/縫合肩帶皮/上鏈帶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術科 陳弘斌 陳婷婷
第十五週 6/20 所有作品修飾組裝完成整理及保養/綜合總複習及學員成果展/
 
綜合總複習及學員成果展/頒發結業証書/創作心得分享/創業注意事項Q&A/
術科 陳品蒨 林軒憶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師資介紹:
陳弘斌 老師 . 陳品蒨 老師 

報名資格:
學員學歷:不限
報名條件:本國人民或與我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民,並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。

注意事項:
【退費辦法】
※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一) 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(二) 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
※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
(一) 因故未開班。(二) 未如期開班。(三) 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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